为深入推进我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活动,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赋能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研究制定了《辛集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4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2025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出台《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形成公共数据资源“1+3”制度体系,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数据管理部门牵头编制授权运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省有关法规政策精神,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加快构建数据要素市场体系,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辛集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三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
明确“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公益优先、合理收益、安全可控”原则,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制度机制,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流通使用,积极探索公共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路径,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潜能,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1.明确授权运营参与主体与职责:明确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为我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实施机构,同时对实施机构、数源单位、运营机构、经营主体进行解释并明确权利义务。
2.确定授权运营内容:一是明确授权运营范围、模式和期限。授权运营的数据资源为我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具有利用价值的公共数据资源,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公用企业持有的公共数据资源,涉密数据和有明确要求不得授权运营的除外。我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模式原则上以整体授权为主,以公平竞争方式,授权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产品经营和技术服务。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期限为3年。二是搭建市授权运营平台,作为全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统一平台,负责提供确保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过程可管、可控、可追溯的安全可信开发环境。
3.规范运营机构管理:提出运营机构的选择条件和选择流程,以及退出管理要求。明确申报整体授权运营的机构应具备数据资源加工、运营所需的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符合国家数据安全保护要求。明确实施机构通过公平竞争方式确定运营机构。
4.健全授权运营保障机制:实施方案通过建立公共数据定价、收益分配、安全管理、监督管理、运营评估机制,为数据产品流通、收益提供政策依据,同时还强调了数据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运营机构需履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公共数据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防范数据安全风险。此外,通过运营评估机制,有效监管评估运营机构的相关工作情况,持续提升授权运营的规范性、安全性与服务效能。
(三)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数据管理部门统筹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工作,市场监管、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市委网信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
二是落实安全监管。重点围绕数据运营安全和数据运营效能监管,探索完善职责清晰、协同有力的数据运营监管制度。
三是强化激励引导。建立健全鼓励创新、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和保护干部担当作为,鼓励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大胆探索,同时坚决防止以数谋私。


